公职人员谎称自己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占有股份,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钱财。近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破获一起系列诈骗案,初步查明涉案金额已达300余万元。 2014年12月下旬以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陆续接到多名受害群众报案反映,某地税局工作人员刘某某存在涉嫌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且刘某某已去向不明。 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立即立案调查。办案民警在掌握了证据事实后,于12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列为刑拘上网在逃人员予以追逃。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迫于压力向直属分局投案。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自2014年1月份以来,虚构自己在一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有股份,以许诺可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多名受害人钱财。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情况统计,涉案金额已达3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梁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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