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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看守所在押人员突发病死亡 家属质疑延误抢救

2015-01-07 17:26:58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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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内会见时突然死亡

肖成杰,安徽恒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景理的辩护人。事发时,其正在会见郭景理,几天后,他向郭景理的家人讲述了事情经过。

2014年12月5日14:50,郭景理在管教的带领下进入会见室。说话期间,肖见郭精神不太好,问怎么了,郭说中午没休息好,低血糖,头有点晕,要肖给他找糖。因值班室管教没有糖,肖就到负责办理会见手续的李姓女同志办公室,要来半袋枣,递给郭景理。吃了两个枣,郭说枣不行,让肖去叫人来。

15:05,值班管教王泉清、林海峰商议,王泉清留在看守所,林海峰去医疗室拿葡萄糖。一会,郭趴在坐椅护栏上昏睡。葡萄糖拿来后,王泉清打开灌郭喝。郭吐着气,葡萄糖从其嘴角流出来。两管教见状叫了医生,一会儿,一男一女两个医生来到会见室,开始给郭进行静脉注射,之后又挂吊水。当时,肖建议给郭听听心脏,男医生叫其到值班室取听诊器。男医生听过心脏后,说心跳不好。这时王泉清拨打了120。15:49,120救护车赶到。

在死者家属提供的阜阳市120接诊病历上,市场星报记者发现,当天下午15:47,急救医生赶到看守所后,诊断发现郭景理已“呼吸心跳停止”,属于“救前死亡”。

调查结论称“系因病正常死亡”

郭景理突发意外,让其家人一时难以接受,接连提出看守所提供事发时录像,检察院立即介入开展调查、进行尸检等诉求。2014年12月31日,阜阳市公安局将郭景理死亡调查结论通知死者家属。

该结论称:2014年12月5日15时许,郭景理在阜阳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发病,经看守所、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17时25分宣告临床死亡。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于当日组织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组询问了看守所当日值班民警、驻所医生、会见律师、急救医生及郭同监室人员等,了解郭景理健康状况、生活情况及发病、救治情况,观看监控录像,查阅入所登记、健康检查、生前就诊记录等资料,查看、封存郭景理遗物,进行尸表检查,未发现郭景理生前存在被殴打或被虐待的情况。依据死者家属的要求,我局法医会同省厅法医、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专家对郭景理进行尸检和死亡原因会诊,12月25日,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意见为“死者郭景理死亡符合心源性猝死”。我局对郭景理死亡的调查结论是:郭景理系因病正常死亡。

家属认为看守所有责申请重新调查

面对这份调查结论,郭景理的家人表示难以接受,提出了诸多疑义。

“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心脏病。我们请求取保候审时提供的四份病历,也证明他仅有糖尿病,调查结论说‘心源性猝死’完全是推卸责任。”郭景理的妻子潘艳婷表示。

“调查结论避而不谈郭景理是何时去世的,死在哪里,120的病历清楚地表明接诊前已经死亡。一个大活人死在看守所,看守所没有责任吗?”郭景理的弟弟郭影强质疑说,“根据律师现场见证口述笔录和看守所监控录像可以证明,护士往返达七八次,来回穿梭于会见室与后方的医疗室之间,不停地补拿各种药品与工具,显示急救水平非常低下,救治过程混乱。我认为我哥哥死亡是因看守所抢救失当,医生和看守干警失职而导致的非正常死亡。”

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第九条相关规定,2014年的最后一天,郭景理的家人向阜阳市检察院提交了疑义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对郭景理在看守所死亡一事重新调查。

截至发稿时,市场星报记者从阜阳市检察院获悉,收到郭景理近亲属疑义的申请后,检察院通过了审查,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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