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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院长不甘心平淡退休 设“影子研究院”敛财

2015-01-06 07:53:57 江简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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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手段贪污公款

浙联院成立后,因为没有业务,经营曾一度较为困难,为了让浙联院迅速发展起来,成为特种设备检测领域有影响力的单位,丁守宝开始想办法“创收”。

移花接木。2011年6月,特检院承接了某公司委托研发压力管道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技术的项目,其中软件开发费60万元、硬件采购费40万元、安装调试费20万元。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丁守宝指使特检院科研所所长刘富君与其熟人吕某开办的精益公司负责人签订虚假的软件开发合同。合同签订后,精益公司又分别于同年9月25日、12月15日与浙联院签订虚假技术开发合同。之后,特检院将该项目中的60万元软件开发费用分两笔转账至精益公司账上,精益公司扣除相关税费后将55.38万元转到了浙联院账户上。

李代桃僵。2011年6月,特检院承接了某煤气有限公司9辆移动式槽罐车承压罐体检测项目,但未签合同。检测完成后,由于浙联院的相关手续没有完全办好,丁守宝吩咐特检院下属常压容器与罐车检验所所长陈忠明暂时不收这笔钱。同年11月,二人以浙联院开的发票交煤气公司入账,该笔检测费11.7万元直接汇至了浙联院账户。

偷梁换柱。2012年1月初,经与易达公司负责人商谈,丁守宝同意承接易达公司委托的对斜挂式无障碍升降平台进行检测试验业务,因该检测尚未有明确标准,丁守宝指定特检院电梯检验所承担该检测任务,并与科研所摸索着做。之后,丁守宝指使刘富君伪造以浙联院为检测主体的虚假合同,与易达公司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使该笔检测费用13万元直接汇入浙联院账户。

大量证据揭穿谎言

通过上述手段,丁守宝将由特检院做的项目和应当收取的费用转为浙联院的收入。浙联院本属公益性组织,而非营利性企业,其收入不能用于分红,但丁守宝却把它当成自己的个人企业,用于营利,且为其妻儿支付生活、办公费用。

案发后,面对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讯问,丁守宝辩解说,他确实利用其他两家公司“赞助”开办了浙联院,但是从来没有拿过浙联院的钱。然而,办案人员了解到,丁守宝所说的两家公司,一家没有实际运营,一家由其妻子实际管理,且与特检院业务有交叉。同时,多名证人均证实,浙联院实际由丁守宝掌控,其多次随意支出浙联院资产,用于个人和家人的开销。

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丁守宝承认利用浙联院贪污特检院检测费共计人民币84.7万元的事实。在办案人员的教育下,他还主动供述了收受他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3000元的犯罪事实。(江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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