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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用语亟须强化规范意识

2014-12-30 09:17:32 张颖炜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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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传统课堂阵地中加强规范语文的教学。政府已对现代汉语语音、文字、词语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工作,但是大众对政府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还缺乏认识和了解,因此,在我国语文教学课堂中,应加强这方面的知识教学。各省的中小学语文教材应适当增加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将现代汉语审音、简化字、异体字、异形词等相关知识普及给中小学生,督促他们从小养成使用规范汉语和汉字的习惯。在大学教学环境中,应对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进行持续宣传和学习。大学生没有了应试的教学要求,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度上只会倒退而不会进步,且大学生作为网络语言使用的主力军,他们在网络语言的不规范上所发挥出的影响力是远远大于其他人群的。因此,大学教育中如不是中文专业的,似应考虑开设大学语文课程,而在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学中,侧重于文学教学的同时应增加一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的教学。

第二,加强对社会大众进行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的教育。社会大众是传播文字规范的另一大群体,因此,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说规范话、写规范字、用规范语”的良好氛围。各级地方政府可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各地语委与社区合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以寓教于乐的形式,面向大众进行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义、语言文字规范的法律法规、语言文字的规范用法等,从改善我国语言文字使用的现实风气入手,从网下影响到网上。

第三,充分发挥媒体的示范和舆论监督作用。媒体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建设中起着自身示范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可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上开辟专门的宣传窗口宣传规范的语言文字知识。新闻稿从标题到语句、从用字选词到语法语用都必须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要求,这样才能使读者在阅读、收听、观看新闻媒体的传播内容时得到积极的、正确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的引导。同时,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可以开设专门的栏目或节目,适时报道公共服务行业、公共设施、网络用语用字的情况,提升大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第四,加大网络媒体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当今媒体格局正在深刻调整,网络媒体已逐步成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建设的主战场,但由于其编审制度相对宽松甚至匮乏,自媒体更是一种无人约束的自由行为,这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存在很大的消极影响。为此,加大网络媒体自身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传统媒体应带动网络新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所有的媒体传播都应建立起语言文字的规范传播意识和规范传播行为。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上的监管,网络媒体在传播上逐渐向规范靠拢,才能带动越来越多的网民在语言文字应用上的规范化。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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