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用语亟须强化规范意识
2014-12-30 09:17:32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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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作者:张颖炜 语言系统既有约定俗成的历史形成,也有推陈出新的发展演变。网络语言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大的语言生命能力,这是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的语言变化所无法比拟的。网络语言一方面给我们的语言带来生命力,另一方面也对我国规范语言文字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其诸多失范主要表现在: 网络语言语音失范。因为网络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视觉化的口语性语言,网络交际者利用文字等书面符号来表现有声语言时,往往只取其音而不论其本义的汉字词用法,如腻害(厉害),浓重(隆重),镁铝(美女),菇凉(姑娘),口年(可怜)等,这些实现替代作用的语词,与汉字、汉语词的规范用法相矛盾,对汉语的规范字词系统产生了冲击和影响。 网络字词使用失范。网络作为新媒体,应与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统媒体一样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使用规范汉字。但是今天的汉语网络世界,异体字、旧字形、错别字、生造词随处可见。网民随意地更改原词形、利用汉语语音的同音或近音条件创造新词、对汉语固有词赋予网络新义、新造网络词语、异形词混杂使用等。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累觉不爱”“喜大普奔”等,不但毫无语言文化的延续性可言,而且表意含混,无一不是硬性缩略、强行拼装的结果。 网络语言语法失范。汉语是缺乏形态变化的孤立语,语序和虚词是汉语主要的语法手段,规范汉语中没有像屈折语那样的利用词形变化来表达语法范畴的形式,但在网络语言中,网民将屈折语中的形态变化手段运用于汉语词形上,使汉语词语在网络语言中通过词形变化添加了数、时的语法范畴义,如小伙伴s(小伙伴们)、同学s(同学们)等,网民模仿英语名词“数”的变化,在汉语名词后加复数词尾“s”,以此来替代汉语中表复数的词缀“们” 网络标点符号失范。对照《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网络语言标点符号的失范主要有标点符号的缺失、误用、重叠使用等不规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网络语言在表达上越来越多样化,在传播上越来越迅捷化。从今天网络语言失范的普遍性来看,绝大多数网民缺乏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意识。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因此,网络语言的规范必须从使用者入手,加强网民的网络语言使用的规范意识,才能从源头上控制网络语言的失范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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