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蔡名照:以中国梦为引领 努力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2014-12-24 06:58:3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分享到:

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整体水平

下一阶段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任务实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1.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公正。更加注重社会保障范围与领域的扩展,促进保障质量与水平的提升,注重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均衡发展。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实现精准扶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提高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快推进人权法治建设,为人权建设长远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健全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依靠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权行使,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和监督体系,坚决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开展人权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要更加注重人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人权教育水平的提高,为人权建设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强人权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人权知识,传播人权理念,培育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文化。把领导干部带头尊重人权作为树立人权意识的重点。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将人权知识融入相关课程,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人权教育活动。支持高等院校人权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开展人权理论研究。推动企事业单位普及人权知识。鼓励新闻媒体积极传播人权知识和理念。

4.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努力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真实情况的了解。围绕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就、国际人权重大议题,着眼于中国视角、国际表达,加快构建既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又融通中外的人权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依托人权研究机构及其所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深入研究中国人权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广泛开展与联合国人权机构以及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促进国际人权机制公正客观运作,全面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国际多边人权机制。认真履行国际人权公约义务并接受有关履约审议。

5.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科学化水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我国政府对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做出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家工程。人民群众对落实好行动计划充满期待。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谋划、部署、落实,对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折不扣完成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健全完善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发挥好统筹、指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强化联动协同,及时通报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如期完成本期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文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