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首个省级PPP意见发布 2015望成践行公私合作元年

2014-12-23 07:10:16 赵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全国首个省级PPP指导意见发布

2015有望成践行公私合作元年

改革已从“文件”落地为市县项目,股权之争和高融资成本成两大拦路虎

□记者 赵婧 北京报道

2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全国首个省级PPP指导意见问世。同时湖南省向社会重点推出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额583亿元。专家表示,如果说2014年是我国PPP的探路之年,那么2015年将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践行公私合作的元年。在实践中,股权之争和高融资成本成为阻碍社会资本参与PPP的两大“拦路虎”。

PPP是指公共服务项目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的一整套模式。在城镇化加速和地方政府背负巨额债务的双重背景下,积极推进PPP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此前,重庆市今年8月集中签约10个PPP项目,涉及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福建省9月推出49项基础设施PPP项目。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法律成熟是PPP推广的重要基础,湖南出台了PPP指导文件,同时湖南也是第一个成立PPP领导小组的省份,还专门成立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我们今年组织了7、8轮培训。”该负责人介绍道:“这次推出的30个项目将在未来一两年有步骤地展开,财政厅相关处室将与社会资本点对点联系。”

虽然此前国家层面大力推广PPP模式,但据从事PPP模式推广的业内人士介绍,很多大城市市长对PPP心存疑虑,直到今年年底大城市才纷纷动起来。

而小城市则把PPP看作一种机遇,存在“PPP是一个潮流,我先抓住,不要吃亏,具体实施再说”的心态。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2014年是搞研讨、搞培训、写文章非常热闹的一年,总体处于研究阶段,启动的项目并不多。从2014年下半年的情况看,地方政府的举债‘真正要断奶了’。今年年底,地方政府在讨论明年要怎么做的时候,很多具体的PPP项目逐步启动,总体讲PPP从务虚走向务实,可以说2015年将成为我国践行PPP模式真正意义上的元年。”

在真正的实践中,“拦路虎”并不少,股权之争就是其中之一。对于PPP项目合作,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明确表示,企业可以入股,但绝对不能控股,政府一定要保证51%的控股权。对此,很多社会资本望而却步。“企业和政府合作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没有控股权很难发挥社会资本活力,项目就不能形成合理的公司架构,效率低下难以有效运作。”

这一问题伴随着PPP模式的推进有所改善。作为财政部30个示范项目之一,国中水务旗下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柴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道:“2012年,国中水务旗下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与湘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湘潭国中水务占股76%左右,政府持股约24%。项目总投资约为2.99亿元。政府方面会派人担任公私合作项目公司的副总,全程参与项目运营。”

此外,高融资成本也是阻碍社会资本参与PPP的“拦路虎”之一。

金融机构为了管控风险,在提供贷款时非常谨慎。“银行给我们贷款时也有疑虑。我们项目资本金1.2亿,银行贷款1.8亿,银行要求用项目的总资产质押,还要求土地、收费权质押。收费权是项目公司向政府收费的权利,如果还不起贷款,银行可以直接向政府要钱。”柴华介绍道。

柴华称:“我们去年10月开工,之前先交了土地款、设计费、管理费等,花掉了几千万,今年10月才拿到第一笔银行贷款。”事实上,在多个PPP项目中,银行的融资成本非常高、影响也比较大。多位业内人士呼吁在PPP模式中,政府多出台一些金融扶持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的最主要来源,但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市场化竞争不充分,实际金融供给严重短缺,企业不得不承受更高的融资成本,使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价格被金融供给的垄断价格‘绑架’,成为阻碍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的‘拦路虎’之一。”

对此,湖南省财政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PPP试点项目融资,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与5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同时,采取“以奖代补”和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支持方式,并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等多渠道资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