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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续:唯一批示被当事人否认干预

2014-12-22 10:21:40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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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预举报人”说法自相矛盾

唯一有批示领导被高尚否定干预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淮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淮北市检察院指定相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3月21日,相山区检察院就此案向淮北市相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孟宪君说,他认为,案件当事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因为“领导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一审结果是高尚无罪,孟宪君称,因为“有关领导”干预,他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最终二审判决当事人“挪用资金罪”成立,高尚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9年后,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案”,引爆舆论的就是“领导干预”。

那么,此案中有没有“领导干预”呢?是哪位领导干预呢?

记者对“领导干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领导也不是傻子,哪个领导干预案子还会让你知道是谁?”孟宪君说,当时院里领导就说是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具体是谁,像自己这样最基层的办案人员接触不到市委领导,也不熟悉。

而对于孟宪君的所指,高尚给予了否定,认为有可能是检察院在搞烟雾弹。高尚说,自己知道背后干涉的领导是谁,但是跟孟宪君说的那个人可能不是一个人,“这个人现在还是淮北市的领导,我现在不说,我希望那个领导能够收手。如果他还干预的话,我会说出来的”。

高尚的说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在的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对市容局职工集资建房问题及与高尚案有关联的领导批示,有且只有一份张旭的批示。

案发时,时任淮北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张旭分管淮北市市容局。之所以让张旭分管市容局,是因为淮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委领导分管文明创建有利于推动工作。

2005年4月27日,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会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一份《关于市环卫处职工集体购房情况的紧急报告》。报告反映,高尚及其代理公司偷偷将职工集资款转移,并得知提供的土地属违法土地,追要该款项,高尚以种种借口久拖不还。“高尚以提供不合法土地等手段诈取职工购房款,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回职工血汗钱”。

张旭说,市容局领导还专门向他汇报了此事,反映职工情绪很大,已经到局里上访,钱追不回来,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是影响稳定的大事。2005年5月18日,张旭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市公安局张峰局长阅,并请派人调查处理”。

张旭说,作为分管领导,当年的签字完全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正常之举,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作出批示的,无可非议。如果这样做也被说成是干预的话,党员干部就不要工作了,也没法工作了。

对于张旭干预此案的说法,高尚也不认可。高尚对记者说,作为市委分管领导,张旭不属于干预,他是被利用了。

淮北市两级检察院和法院负责同志均表示,没有接到过张旭及其他领导有关高尚案的招呼和批示。

对于领导干预高尚案件的说法,有专家认为,既然是领导干预的案件,一审怎么可能会判无罪?这不合常理。按理说,既然领导给公安、检察院打了招呼,怎么不给法院打招呼,何况有罪无罪最终还须法院说了算?一审判决无罪,反而证明没有领导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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