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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续:唯一批示被当事人否认干预

2014-12-22 10:21:40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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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以“自己举报自己办错案”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称因为“领导干预”,要求“无罪也要起诉”,结果造成自己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孟宪君希望通过自己的举报推动司法机关纠正这起“错案”。

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加之“领导干预”等标签,迅速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个别媒体近乎舆论审判的表述,更是将这起案件和淮北市检察机关推上风口浪尖。

由于安徽省检察机关考虑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启动再审,为不干扰法院再审,没有对外发布有关案件信息,形成舆论一边倒。那么,“高尚案”到底是一起什么案件呢?是否存在领导干预呢?《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三级检察机关,采访孟宪君、高尚在内的案件当事人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调阅原始案卷,以复盘“高尚案”办理的全过程,还原真相。

几经倒腾获得土地实际控制权

转走职工集资建房款被指挪用

记者综合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检察机关的调查情况了解到,高尚是淮北市市容环卫处一名职工,其与淮北市平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公司”)的张红认识后,以将土地转让给雷河洗煤厂老板宫超为条件,由宫超出资帮助平安公司缴纳该公司有偿取得的淮北市相山区任圩镇寇湾村6组原砖瓦厂地块(即S1101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土地使用证。随即,在高尚的运作下,宫超以雷河洗煤厂刘家保名义与平安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但在完成这两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平安公司未支付土地使用费给寇湾村6组。得知这些情况后,高尚便与寇湾村“两委”刘祥安等人接触协商,表示愿补土地款,并同时包干买下相邻水塘(即168地块)的使用权。后约定以180万元总价有偿转让这两块土地,于2004年5月10日前付清土地余款,否则合同终止。

在以刘家保名义取得土地后,高尚向宫超要土地款,宫超没有钱,高尚向宫超提出将土地转让,高尚给宫超打了140万元的借条,宫超同意把土地还给高尚。按照高尚的要求,宫超安排刘家保向高尚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高尚办理该土地的权属转让、结算及相关事宜,或联合开发、结算及相关事宜。

根据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检察机关的调查情况以及先后两个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S1101地块的真正“主人”,先是平安公司,后是宫超(刘家保挂名)。高尚只是个代理人。对于168地块,高尚只是与村里签订了转让协议,但却始终没有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无钱但有关系、有信息的高尚是个倒腾土地并想从中牟利的“掮客”。

2003年12月,作为刘家保代理人的高尚与淮北市市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称其本人有一块地,可以找开发商建住宅楼,为市容局职工集资建(购)房。淮北市市容局于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同意用高尚说的土地与开发公司联系开发住宅楼,市容局职工集资购买,并决定成立基建办公室,设在淮北市市容局下辖的环境卫生管理处,由时任市容局副局长兼任环卫处处长李安祥分管,高尚具体负责,成员还有会计纵静、工会主席胡长玲和工作人员王毅。

淮北市市容局党委会研究同意集资购房方案后,2004年1月8日,高尚(以刘家保委托名义)与图南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开发高尚取得的这两块土地,建设约4万平方米的市容小区。当年2月10日,图南公司与淮北市市容局签订《住房购销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双方设立共同账户,资金调配由双方共同管理。《住房购销协议书》签订后,当年2月24日,淮北市规划局下发市容小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年2月27日,市计委下达了图南公司建设4万平方米商品房的计划。

2004年3月25日,淮北市市容局职工开始缴纳购房集资款,参加集资购房的职工每户3万元,148名职工共集资4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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