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年逾六旬的何先生患有心脏病,他不去医院治疗,反而前往李某在家开设的“佛教道场”断食诵经治病,在断食4天后死亡。何先生的家人随即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索赔,日前,房山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何先生家人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今年3月,何先生被确诊为心脏病,他没有听医生的话入院治疗,而是听信同村村民的介绍,认为李某在家开佛教道场能够治疗各种疾病。5月份,何先生在妻子高女士的陪同下,一起去李某家里“治病”。在听说何先生的病情后,李某当场表示:“病可以治好,但得断食诵经。”在丈夫的一再坚持下,高女士只得将何先生留在了李某家的“道场”。然而仅仅4天后,高女士便接到李某打来的电话,称何先生已经“不行了”。料理完何先生的后事,家人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索赔。 昨天上午,高某和代理律师作为原告出庭,而被告李某的儿子作为代理人替父亲出庭应诉。李某的儿子承认自己家中确实开设有佛教道场,也有居士在那里“断食诵经”,但其否认父亲非法留治病人,声称“居士们都是自愿来的”。李某的儿子表示,自己的父亲既不是医生,家里的道场也不是医院,父亲只是对身患绝症前来诵经的人免费提供食宿。 庭审中,法官当庭宣读了警方的讯问笔录,李某在此前民警的讯问笔录中也表示,其要求每位来道场“断食诵经”的人立下遗嘱,以此来告诉他们“断食诵经有危险,不保证好,如果出了事儿自行负责”。 另一位曾在该道场进行“断食诵经”的人曾告诉民警,在何先生之前,还有两人在被告李某的道场里去世,然而,这两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没有报警。“他们是来这里‘往生’的,而所谓‘往生’就是在这里‘死’。”此人称。 李某的儿子也表示,老人“断食诵经”是自愿行为,且出示了老人所写遗嘱,称自己“看开生死”,生死与被告无关。 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对何先生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何某自身也需要承担40%的责任,最终判处被告赔偿何先生家人共计27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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