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2014-12-19 10:28: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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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一年来,各级组织部门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重点突破,按照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要求,打出了一套从严治吏的“组合拳”,让“为官不易”成为新常态。 ——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结合巡视工作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拉票贿选、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带病提拔”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查核督办,中组部直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78起。开展“三超两乱”集中整治,超职数、超范围、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乱设领导职务、乱立机构名目等问题正在得到遏制和纠正。集中力量对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坚决查处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总结推广天津等地经验,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做到全程监测、环环把关、失责必究。 ——着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6.3万多人。同时,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列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防止反弹。 ——着力加强对“裸官”的管理监督。全国共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200多人,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着力抓好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中组部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其中,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着力遏制官员参加“天价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参加EMBA等高收费培训的3000多名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 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招数、真行动,让党员干部强化了“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约束”的思想,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吏治清明的希望。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 一年来,组织部门紧紧抓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最大的主业,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 ——开展党建工作述评考核。结合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中组部乘势借力,部署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直接派员参加各省区市述职评议会,现场点评、传导压力。吉林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听取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安徽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贵州把述评考核延伸到村(社区)一级。通过真评实考,各级党组织书记看到了差距、感到了压力,强化了抓党建的主角意识、主动精神。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地坚持重心下移、人员下派、资源下沉,把整顿和帮扶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基层基础薄弱问题。山东选派3万名干部到贫困村、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浙江连续10年选派28万名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山西、湖南、广西、甘肃等地采取干部驻村、领导挂点、部门结对的方式帮扶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7万多个、社区党组织5000多个。经过整顿,已有94%的村和95%的社区得到转化提升。 ——从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党员总量增速放缓、结构不断优化、基层一线党的力量进一步增强。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创办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慎重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有机统一,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福建坚持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加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夯实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上海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用好党员服务中心、“阳光驿站”、“一线工作法”等平台和载体,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 大抓基层、固本强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不断强化和落实,正在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积极稳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刚柔相济。 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制定《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今年的4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出台29项改革举措,一些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 ——全面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构建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工作纪律,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中组部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件大事,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北京、广东、重庆等地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办法,切实用《条例》规范干部工作,着力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努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改进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江苏等地分类设定考核指标、推行差异化考核,青海、内蒙古、云南、海南等地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西藏、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把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制定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推进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中组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辽宁、黑龙江、河南等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规划,四川探索“公开遴选、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跟踪管理、择优使用、动态调整”的年轻干部递进培养链条,湖北分类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健康成长。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今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去年增长了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一年来,还先后出台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等重要制度文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 党兴则事业兴,党强则国家强。 展望新的一年,面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组织战线必将再接再厉、砥砺奋进,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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