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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警对上路电动平衡车罚款50元

2014-12-12 15:20:19 邬林桦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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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交警在五角场附近对一辆驾驶违规电动滑板车的市民进行查处并教育。/晨报记者肖允

□见习记者 邬林桦

关于电动平衡车能否上路行驶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人称之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神器”;有人觉得此类代步工具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上海交警部门近日明确表示,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得上路行驶。昨晚,杨浦交警开始对电动平衡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半小时内,交警共发现并处罚4起此类违法行为。

杨浦:半小时抓4起,罚款50元

昨天20点10分左右,一辆行驶在五角场环岛路面上的电动滑板车被杨浦交警拦下,车主是一位代驾司机。

“同志,你的电动滑板车非法驶入公共道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你进行50元的罚款。”民警说。“我一直都不知道电动滑板车不能在路上行驶,以后不会再骑了,能不能少罚一点啊?”这位代驾司机向民警求情。

“电动滑板车只是滑行工具,没有路权。像你刚才那样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万一被车撞到了,你想过后果吗?其次,五角场的环岛道路不允许机动车以外的车辆和行人通行,你翻越隔离带后横穿马路,完全不顾交通安全,请你按规定接受处罚。”经过民警教育,代驾司机接受了处罚。

这位代驾司机表示,这辆电动滑板车是他半年前购置的,一次充满电后,可以连续行驶40多公里,最高时速在20公里每小时左右。

半小时内,杨浦交警在五角场环岛、政立路淞沪路、三门路淞沪路等处,发现并处罚了4起电动平衡车违法上路行为,各罚款50元。

杨浦交警支队民警表示,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20元。

危险:部分平衡车刹车跟不上

“我有一次开车等红灯的时候,一个骑电动平衡车的人就在车头附近晃,没等绿灯亮起就从车前面过去了,速度还不慢。”昨晚,一位开车的市民对记者表示,电动平衡车现身街头,十分危险。

“这个东西我在电影和公园见过,它不是广场或者球场里的代步工具吗?怎么会出现在机动车道上了?”而对电动平衡车有一定了解的大学生小王告诉记者:“这种车大概10公斤重,载重在120公斤左右,要是跑得太快有可能把人甩出去,不懂的人觉得骑着它很酷,其实驾驶者的腿也挺累的。”小王告诉记者,自己的大学同学就有一台电动平衡车,但是基本不会骑出去,只是晚上无聊时拿出来和朋友们一起去学校空地玩。对于走上街头,他说:“那多危险,万一停不下怎么办?”

一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现在城市道路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平衡车,一些白领把拥有一辆平衡车当成时尚,但为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隐患。“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30公里每小时,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会给骑车人造成严重的伤害。还有部分两轮的电动平衡车,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每小时,跟机动车差不多,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标准,如撞到行人,十分危险。”

交警:“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据交警部门介绍,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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