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一协警消除交通违章记录牟利被判刑2年

2014-12-10 16:06:54 张兴军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郑州12月10日电(记者张兴军)记者10日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获悉,当地一名协警王某以帮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牟利,日前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原是新乡市公安局向阳分局交通巡防大队一名协管员,负责交通违法方面的处理工作。2013年七八月份,通过门岗赵某介绍,王某结识了专门帮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女子杨某某。之后,王某就通过上述两位中间人帮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每消3分收费50元。其中仅通过杨某某一人,就先后消除交通扣分四五百分,获利1万余元。

后来,王某不再负责交通违法处理,但留了一把处理室的钥匙。其间,他又帮别人消过两三百分。2013年12月7日凌晨1时至3时,王某再次进入处理室,处理了30多条交通违法记录,消除违法扣分100多分。

经人举报后,警方将王某抓获。不久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处理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的操作,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其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作者:张兴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