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法治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2014-12-06 18:07:3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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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与法治 作为社会核心价值观之一,法治与其他核心价值观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没有法治,其他核心价值观确立不起来。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核心价值观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其次,核心价值观不是空穴来风,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老百姓自己的生活追求,中国共产党不过是代表民众将这种生活诉求表达出来而已,绝不是强加给人民。最后,核心价值观首先在宪法里,然后由法律把宪法确认的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就是弘扬核心价值观,不实施宪法和法律,核心价值观就得不到彰显,就无法在民众心中生根发芽。 公权力与法治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观,与公权力有很大关系。法治对国家权力有三个功能:第一是赋权,保证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第二是保权,即维持秩序,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第三是限权,表面上是限制权力,实际上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 公权力是把“双刃剑”,既是保障人权的最有效力量,同时也是侵犯人权的最大祸害。公权力滥用是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而宪法和法律没有权威是社会的根本问题。因此,需要一个专门的《决定》来强化宪法、法律的权威,解决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 为避免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人民选择一些道德品质优秀的人来行使国家权力。不过,单纯依靠道德自律是不行的,我们只能假设人是自私的,甚至有时候会变成魔鬼。因此,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理人国家权力,保证同时又限制他们行使国家权力,最终达到保障人权的结果。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反腐败要解决三大问题,第一不能贪,第二不想贪,第三不敢贪。原来要解决的是“不敢贪”,四中全会要解决的则是“不能贪”。只有严格地实施宪法,按照宪法的原则和制度才能解决“不能贪”的问题。 市场经济与法治 市场经济对社会的冲击不可估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第一是对国家权力的冲击,包括权力范围、权力来源和权力依据;第二是对人们观念的冲击。作为权利经济、平等经济、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给予消费者选择权,并培育老百姓自由平等的观念。 一些官员经常感叹:老百姓不好管了!为什么不好管了?今天的老百姓脑子里面装的是自由、平等的权利,只能依法去管,必须建设法治政府,而法治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 关于法治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我有三点结论: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更好地依法治国。第二,四中全会《决定》的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这也是法治的核心。第三,四中全会《决定》把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相信今后组织部门会制定一个系统的考核指标来具体考察。 (本文摘编自演讲嘉宾在“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九场活动的现场演讲实录。光明网记者蒋正翔、宋雅娟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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