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设置男女公厕,是对男女平等的机械化理解 说起公共厕所,不少人都见过这样的情况:男厕门前冷落,女厕前却排成了长队。男女厕位比例如此失调,为什么? 其实,男女性别生理结构的差异,导致了女性如厕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比男性要难。从时间上看,女性如厕时间通常是男性2—3倍;而从空间上看,男性小便所占的空间较小,而女性的空间相对较大,导致同样的厕所空间所容纳的女性如厕人数要比男性少。 公共厕所女厕位紧张,供给太少也是问题。根据2013年卫生部出台的《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共厕所厕位比例宜为男比女1∶2。但全国各地提出的目标不尽相同,如北京是1∶1.5、上海是1∶2.5。不同地方的比例计算,主要可能综合考虑到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男女人数比例、人口密度以及公共厕所的建成面积大小等。 笔者认为,公共厕所的设置既是一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全国应该设立最低的统一标准。不同国家男女厕位比例都有自己的设置,但大部分都在1∶1.5—1∶3之间。结合我国目前的性别人口比例,1∶2的设置仍然是比较合理的。当然,如果个别地区或单位存在男性职工占绝大多数(例如工科大学、体力工种的工厂),可以提出特殊申请,交有关部门审批许可之后方可实施新标准。 不过,要想解决女性如厕难等问题,可以有如下几点对策:第一,出台男女厕位设置的全国最低比例标准;第二,可以适当多建一些男女性均可使用的厕所;第三,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厕位时,必须提交对未来人口性别使用的预测结果及其应对方案;第四,紧急情况下,相关建设和使用单位可以拥有将男女厕所互相对调转换的权力;第五,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多建一些适合残疾人和一家老小的“家庭公厕”。 很多发达国家也曾在不同程度上面临男女厕位比例失调的问题,其背后是对男女平等的机械化理解的结果,认为好像表面上的1∶1设置就是男女平等,而忽视了从男女生理结构和需求的差异角度来真正做到男女平等。在我国,男女厕所使用权的不平等,主要还是社会权利的不平等,需要通过社会共治的方式来加以逐步实现。 (刘 鹏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盛毅韬采访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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