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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员:让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不断成长--写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

2014-12-03 20:05:2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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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向国旗庄严宣誓,迎接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各地举行多种活动宣讲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新华社发(宋海存 摄)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征程,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宪法通过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从3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13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天的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30多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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