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邓小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者论坛)

2014-11-30 14:52:10 高尚全 陆 琪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分享到:

邓小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改革开放的严峻形势,邓小平同志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在谈话中,邓小平同志以伟大政治家的高瞻远瞩和非凡胆略,坚定地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基本路线,有力地回击了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质疑。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十几年的摸索成长即将瓜熟蒂落却又因种种原因面临极大风险、大多数人思想迷茫、国内外局势错综复杂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坚定清醒,指明改革的方向,为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创造了良好条件。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精髓

综观邓小平同志关于经济建设的论述与实践,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可以体会到,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精髓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尊重并发挥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尊重并发挥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具体表现是:第一,尊重市场主体的主体地位。尊重市场主体的主体地位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改革等尊重和恢复市场主体地位的改革,无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第二,尊重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只有市场主体处于平等地位,各类要素资源才能按照效率最大化原则在不同市场主体间流动,创造最大的社会财富。3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及其发挥的重要作用,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第三,尊重并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价值规律是驱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促使市场主体不断创新,进而推动整个经济不断发展的基本规律。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讲话提纲中写道:企业“自主权与国家计划的矛盾,主要从价值法则供求关系(产品质量)来调节”。第四,使市场经济有法治的保障。法治不仅保障市场主体的产权,而且使各类市场主体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交易有稳定的预期,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和发展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精髓在《决定》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丰富发展:在市场主体方面,《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方面,《决定》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尊重并发挥价值规律方面,《决定》要求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在法治建设方面,《决定》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可以相信,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必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推动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