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封“大理照光寺寺僧公开致歉书”引发网友热议。“致歉书”称因申请修消防通道未果,此前在网上留言求助,给有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故而致歉。这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追溯“发帖致歉”缘由,新浪微博账号“大理照光寺”日前在长微博中称“大理照光寺寺僧自申请欲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以来,时日已达三年有余,至今虽仍未接通,然却给相关部门带来了许多麻烦和不良影响,故而公开致歉”,并表示此帖是“照光寺常住僧与过客僧之共同致歉书”。“致歉书”还称,“照光寺僧人不该太听话,几年前寺僧申请修路之时,相关政府领导让过两年再说,从而延误至今才又再次申请。” 记者从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了解到,照光寺位于大理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内,相传始建于宋代,原有建筑不存,现有建筑为1994年由当地信教群众自发筹建,现照光寺居住有僧、尼、居士共3人。而根据相关条例和办法规定,照光寺实际上并不具备依法登记开放的条件。 “大理照光寺”称,寺僧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请无果后,情急之下只好自行请来挖机,在无森林植被破坏的前提下作业,但又被有关部门叫停。而同山的另一所寺庙在无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便把路修好了。“在四处求助审批无望的情况下,才在网上将所有事情据实陈述的。” 在其25日更新的一篇长微博中,“大理照光寺”说,经多次在网上发帖后,相关部门近期前来“走访”“调查”,“但对寺庙实际困难和修路之事至多稍微提下他们会去协调,然后就进入他们来寺庙真正的目的和主题,或让删文章,或说不该在网上写那些文章。” 记者从大理市湾桥镇政府了解到,照光寺此前确实因为修路问题反映过诉求,而向镇政府提交简单的书面申请实际上是在今年10月8日。湾桥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同时向记者透露,照光寺僧人于当日先后向大理市湾桥镇政府、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递交了《照光寺关于拓宽原小路的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向其告知了修路的报批程序和需要提供的可研、道路设计等相关材料,并告知未经批准不得施工。10月17日,湾桥镇政府和市苍山保护管理局还对照光寺申请修路事项进行了实地踏勘。 “苍山保护范围内有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向寺庙反馈了报批的要求、流程和还需要补充的报批材料,但此后寺庙方面一直未再提交申请,在10月18日私自组织大型机械开挖道路。”该工作人员说,湾桥镇政府和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当天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就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解释说明。 据介绍,照光寺僧人于10月21日再次到湾桥镇政府、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反映修路一事时,申请理由则变为要“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对此,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已向僧人解释说明修建防火通道的申报主体是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 据了解,在依法对照光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施工新修照光寺入寺道路”的违法行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案件已移送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查处。目前正在依法调查中。 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政府作为服务部门,对一些合理诉求应当予以足够重视。“可不可以修?要走什么流程?如何修?有关部门都应当要有服务者的意识,积极作为。” “在网络信息社会,诉求的表达已有多种渠道,积极表达个人意愿也并不为过,但其根本应建立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金子强说。(记者侯文坤) |
相关阅读:
- [ 08-01]已婚男装未婚骗财骗色 事后写“致歉书”
- [ 08-01]有妻有女装未婚欠6万多不还 男子骗财骗色后写“致歉书”
- [ 06-15]武当山刻字留念者写致歉书认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