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相亲不成 为要回红包拐骗男婴

2014-11-25 07:31:36 陈立烽 李泗峰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连城11月24日电 (陈立烽 李泗峰)为要回相亲的红包钱,福建省连城县一男子竟然拐骗女方家男婴,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连城县法院24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清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6月26日,被告人柯某清同其父亲柯某富、姑姑柯某招及媒人江某福和吴某华到连城县新泉镇官庄村杨某群家相亲,柯某富包给杨某群及其父母、嫂子及侄女共计五个红包。

2013年8月18日,被告人柯某清到杨某群家看望生病的杨某群,杨某群以自己得肾结石会影响生育为由不肯同被告人柯某清继续交往。被告人柯某清认为受到欺骗,遂产生要回柯某富包给杨某群及其家人红包钱的想法。

2014年1月16日,被告人柯某清到杨某群家,仅在杨某群家二楼的一房间内见到彭某燕生育的一名男婴而无其他人,遂将该男婴抱走并打算放在家中或其姑姑柯某招家中抚养。被告人柯某清抱着该名男婴在连城县新泉镇官庄村村口坐上一辆从庙前开往连城方向的客车,客车在新泉镇“心连心”大酒店门口被拦下,彭某燕抱回被柯某清带走的男婴。现场群众报警,被告人柯某清被到场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清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柯某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柯某清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