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省将出台政府规章。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就《河南省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黄金、石油、天然气、盐、地热水外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浪费、破坏非煤矿山资源的,将由县级以上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经改正达不到要求的,将责令停产整顿。 如果市民对这些规定有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12月15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也可点击“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网站首页右侧“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记者 裴蕾) |
相关阅读:
- [ 08-01]北京存多家“十元黑车队” 立不能乱收费规章
- [ 07-31]一批法规规章8月起施行 食品农药残留国标史上最严
- [ 06-17]肖钢:将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规章
- [ 05-29]南京120被传受制规章致老人躺地1小时 回应称不实
- [ 04-15]工商总局通报新消法实施一月有关情况 将完善配套规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