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计: 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真实的东西,赵志红当年供述这个案子,警察发现以后,就怕他渠道不畅,没有像新华社这样一个通道,就把笔录复印后给了我,背后一大批,公检法的优秀干警给了我很大支持。 主持人: 我们看到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坚持和努力,不可能有今天的启动再审。再回顾这个案件过程,我们特别注意到一个关键点,就是2005年当时疑似真凶赵志红的出现,当时证据已经指向了赵志红,但为什么这个转机没有被抓住,而在九年之后才再次启动了再审程序呢?我们接下来连线田主任,田主任当时本来有一个转机,可以启动再审,为什么经过复核之后,却迟迟拖到九年之后才启动了再审程序呢?您分析什么原因呢? 田文昌: 应当说在现实当中,对再审案件的启动难度一直是比较大的,从法律规定来讲比较清楚,那么在此案件的启动有三个基本途径。一个是当事人的申诉,一个是法院的主动提起,另一个检察机关的抗诉。但是由于再审机制的提起,涉及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还有其它一系列的因素,所以提起再审是很困难的问题。 刚才谈到了,有很多人的良知,包括很多司法人员、很多媒体、很多旁观者的良知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来讲,良知非常重要,但是机制更加重要,只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机制,才能够真正地推进再审案件的顺利的提起。 我认为除了三个正常的法律上本身的规定机制之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外部的监督。现在我们的司法缺乏透明度,缺乏外部的监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缺陷。那么随着这起案件和一系列类似案件的提起,我想应该给我们提出一个更重要的提示,在注意纠正冤假错案的过程当中,应当一方面加强司法机关的自身的机制设计;另一方面应当增加司法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外部监督的这样的一个设计。我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效推进再审案件的提起。 主持人: 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在自我纠错的过程当中,他们本身没有动力,如果外部再没有压力的话,可能更多的还是内部的阻力,这样就很难产生自我纠错这样的一个主动的机制了,是这样吗? 田文昌: 对,是有这些问题的。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源头的东西,我们看到我们疏理一系列的冤假错案的,其中最重要的的一个根源就是刑讯逼供。那么刑讯逼供的问题,现在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要对它进行遏制,但是这些措施仍然不够。到今天为止,刑讯逼供的问题没有得到非常有效的遏制。这个问题不仅过去形成了冤假错案,那么现在和将来还仍然会形成新的冤假错案这样一个根源。所以这个问题也是新的警示,再一次地警示我们一定要重视对刑讯逼供的遏制问题。 主持人: 我们看呼格案之所以能够启动再审,一方面是相关人士坚持不懈的努力,其中还有一点点很关键的运气成份,那就是2005年,一次真凶赵志红的出现,我们在疏理近些年一些案件的重申、再审的过程当中,我们发现运气这点真的不可忽视,但是纠错真的不能只靠运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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