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那您分析,在这些个案里面,有什么是有可能影响到二审法院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的? 田文昌: 我刚才讲了,从案外干预来讲,可能有舆论的影响,有权力的干预,有特定被害对象敏感性的敏感身份,是领导官员等等都有可能性。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也有本身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自身的原因。比如说刚才谈到,虽然认识到证据不足,但是根据经验的原则,所以有些司法机关经常说的所谓的经验法则,虽然你证据有问题但我根据经验法则可以这样认定,这样的观念是非常错误,而且非常可怕的。 主持人: 田先生还有一个,就是在二审法官他们在第一次2009年做出那样判决的时候,等于是做出维持一审判决的时候,他们说了这样一番话,他们说我们也意识到证据不足,但是我们并找不到相关的根据去证明能够让我们疑罪从无去这么做的。那您怎么看他的这种解释? 田文昌: 说到很关键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历来强调的疑罪从无的原则能否得到落实的问题。有人可能以为原来我们的刑诉法规定得不是很明确,实际上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是我们刑事诉讼活动历来应该遵循的一个原则。那么只是可以这样说,在原来的刑诉法中,强调不够,落实不力。那么这个1996年刑诉法,特别是2012年刑诉法以后,我们对这些方面更加强调,应当是这样一个问题。不能说过去没有,只能说强调,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我们中央有关部门,包括中央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全国人大,从立法上和政策层面都提出了一系列的转变观念的要求。而且做出了一系列比较重要的举措,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 好。谢谢田先生。其实刚才我们也关注到这个问题,并不是说法官不是不知道疑罪从无,但是由于长久的这样一种经验,另外也没有找到所谓的这种可以去明文的这种制度去保证他们这么做,所以不去这么做。那好了,疑罪从无这个观念,到底应该怎么去深植于这些执法人员的心中,接下去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六年零七个月的牢狱,给两位当事人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那么对于经办这起案件的人员,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思考呢? 段晓明: 当然这个案子现在再审改判无罪以后,再反观反思当时证据采纳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雷丰成: 回过头来再次对过去办案工作进行回顾和反省,我们认为当时还是存在着执法理念陈旧,执法综合素质不能适应有关办案工作的需求等等这样的问题。 解说: 这个疑点重重的案件之所以能出现转机,就是因为进入监狱服刑后,谢克雄和张彦国始终没有放弃申诉的权利。 张彦国: 当时的第一封申诉是我们家里人在外面发申诉状,我在监狱里面发申诉状。包括我姐、我哥、我妈找省高院,到北京(最高法)好多次。 谢克雄: 每个月都要发,有时候每个月还要发两封。一直发了一年。一年多以后家里说上面给了答复说给我们立案了。 记者: 你还相信法律吗那会儿? 谢克雄: 我对法律一直相信。我相信法律。法律总有一天给我个公正。 解说: 此外,案件的转机似乎也来自于高墙外法治环境的巨大变化。2012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证据规则。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强化了司法活动的程序正义。并进一步强调了疑罪从无的原则。 段晓明: 如果换在现在这种法治环境下,可能当时的结果就不会发生的。 记者: 但是当时呢? 段晓明: 当时一个是法律证据规范,还是不那么完备。再加上当事人的认识上,认识能力欠缺。 雷丰成: 今后在办理词类案件过程中,一定要严把事实证据关。一定对证据的审查要具体全面。使有关当事人在处理上得到一个公正客观的结果。我想我应该这样去反省这样去深思。 主持人: 这起案件里面有一个特别让人深思的细节,就是我们记者去采访当时侦破这个案件的公安部门,问他为什么证据不足还要交给检察机关,这个公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是这么说的,他们说我们只负责侦办收集证据,判断这个事情要交给检察院。我们多少年来一直在强调疑罪从无,那么从2012年到现在,也有法律规定疑罪从无。到底对于公检法三个方面来说,到底怎么去落实这个疑罪从无,接下去我们继续请教田主任,田主任您怎么看? 田文昌: 疑罪从无这个原则,是要求公检法三个部门共同遵行的原则。它绝不是单单给法院一个机构规定的原则。所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环节,都离不开这个原则。由此看来,我们真正要想做到司法的公正,一个是必须尽快的转变观念,能够真正认识到疑罪从无的重要性,它不是说一定证明他无罪才是无罪,而是不能证明他有罪就应当做出无罪的判决。 再一个更重要的是,要落实一些具体保障机制,能够从机制的设计上,来保障证据规则的确实落实。比如说落实就地错失的问题,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得到切实贯彻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落实了,才能真正的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田主任。今天我们一直在说这四个字“疑罪从无”。疑罪从无不仅仅是要从嘴上重复去说,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从观念上、从心灵深处的一种转变。因为疑罪从无,它尊重的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哪怕这个公民他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今天的收看。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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