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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源地水质逾一成未达标 水利部门详解其因

2014-11-19 11:13:56 于文静、白明山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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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于文静、白明山)水利部最新调查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对455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水质达标率为86%。其中,水库型水源地达标率为90.5%,地下水水源地为80.9%左右,河道型水源地为89%左右,湖泊为65%左右。

水利部负责此次调查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区域,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地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区域,主要在水污染较为严重的流域和地区。

“水源地水质不达标不仅增加制水工艺的复杂性,而且新出现的不达标将造成一些水厂原有净水工艺需要调整,增加建设和运行成本。更有甚者,有的水质不达标问题很难处理,影响水厂的良性运行和用户的饮水安全。”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副主任闫冠宇说。

调查显示,我国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一些地区受资源条件限制,水质本底值存在超标情况;也有人为因素,水污染问题严峻,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问题日趋严重,大量重工业项目布设在大江大河沿岸,江河及周边的流动污染源风险较大,直接威胁水源安全。

据2013年水利系统监测资料,全国开展监测的20.8万公里重要江河河段中,全年Ⅰ-Ⅲ类水河长占68.6%,比2012年提高1.6%,但Ⅴ类及劣Ⅴ类河长仍有20.6%;全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和面积较大的120个主要湖泊全年总体水质Ⅰ-Ⅲ类有39个,占评价总数的32.5%;开展评价的5134个水功能区中,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2538个,占49.4%。

水利部称,目前全国仍有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特别是对跨行政区水源地,保护和受益主体不一致,保护责任和管理措施难以落实。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和能力有待完善提高,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随着城市发展、人口和排污越来越集中,水源保护面临更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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