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1月14日电 (曹英)缴纳69800元,两三年能“赚”1000余万元,所谓的“1040”工程,一个被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传销谎言如幽魂般在全国各地盘旋多年,难以散去。被洗脑的传销人员认为,自己在从事秘密的“国家工程”,认为警方的抓捕、媒体的曝光只是“宏观调控”,做做样子,全然不顾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 14日,记者获悉,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040”传销工程老总姜某河等6人两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至10万不等,追缴非法所得12万至2万不等。 记者通过参与案件的审讯活动,发现传销的本质就是通过发展下线,上级层层瓜分下级的入门费。整个传销活动并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支撑,全靠“人头”费。“上总”后,收入仍来源于拉下线,并没有所谓的保底工资和实体经营收入。最终,遭受经济损失的还是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新人。 从司机到传销组织“老总” 亲情拉起传销链条 警方抓获的该组织最高级别的老总姜某,男,30岁,安徽省凤阳县人。2011年底,姜某还是一名在宁波开车的司机,通过朋友介绍,到南京发展,加入所谓的“绿化工程”。经被洗脑,加入该组织不断发展,两三年就能赚到1000余万元。为了能赚大钱的“美好前景”,姜某第二天就加入了该组织,交了69800元购买了21份份额。一个星期后,返还姜某1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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