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浙江中职课改尊重学生 弹性学制可延迟或提前毕业

2014-11-12 21:32:48 张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杭州11月12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12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浙江省中职课程改革动员与部署视频会议上,浙江省教育厅向全省地方教育部门解读《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认为,此次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工作艰巨性和复杂性,丝毫不亚于2012年全面启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浙江中职课程改革总的思路是把选择性教育思想引入中职课程改革,努力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选择权,包括课程、专业、学制选择权,同时相应赋予学校课程、专业、学制的确定权。”刘希平如是表示。

现代社会对中职教育一直有两种要求,直接就业和继续升学。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后一种要求越来越强烈。刘希平直言,现有的中职教育,无论专业还是课程,大都为直接就业而设计,与人们的要求差距很大。

“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整,扩大单考单招,推出中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等(方案),但总体上培养模式没有太大变化,即使升入高校的学生,面对高校教学也不是特别适应。”为此,浙江将中职课程改革提上议程。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方展画在会议上解读六易其稿的《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方案以国际上“普职融合”教育大趋势为改革取向,着力构建中职教育的“选择”机制,打破了学生多样化发展的制度瓶颈。

方展画解释,所谓“选择”就是要求学校在学生就读期间至少为学生提供两次选择机会: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为处在可塑期的中职学生提供多样性的成长通道。

为了避免学校念歪了改革的“经”,从一开始就分直接就业班和继续升学班,搅浑职业高中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选择应该在一学期专业学习之后才能进行。

此外,方展画进一步表示,以“选择性”为改革的基本理念,打造供学生充分选择的课程制度和课程资源,“破除千人一面、万教一法的传统教育顽疾。”

方案中提出了构建必修的“核心课程模块”和供选修的“自选课程模块”两大课程类型。其中“核心课程模块”由公共文化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组成,原则上不能超过总课时的50%;“自选课程模块”不少于总课时的50%。

为避免选修课程出现碎片化,方案设计了“限定选修课程”形势,要求学校以“2选1”的比例为学生提供相关专业选修课程。

另外,方案实施“多学期制”,根据推广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的需要,将一学年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划分成若干长短学期;尝试“做中学”“学中做”教学新机制;实施新的学业评价制度,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的,对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质量评价方式;尝试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大班和小班有机组合,长课与短课有机组合,并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提前或延期毕业。

刘希平在会上数次强调,全面深化中职课程改革是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而不是为了把职业教育办成普通教育,把职业高中办成普通高中,如果结果是后者那就完全背离了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刘希平透露,此次改革不搞齐步走,先做试点。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上半年,先选择学校做试点,明年下半年选择地方做试点,后年适条件在全省推开试点。

“不仅试点课程改革,还要试点学制、学分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在这些方面都积极进行探索,我们要在大胆探索中走出一条职业教育改革的康庄大道。”刘希平如是说。(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