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司法部:存在部分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

2014-11-05 15:28:37 宁静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记者宁静)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做出介绍。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回应记者关于“社会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存疑”的问题时表示,近年来,社会上披露的一些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确实存在,虽然不是完全发生在监狱执法环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监狱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

张苏军表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监狱行刑罚执行的重要方面,涉及司法公正,社会公众很关注。

减刑、假释,对于监狱来说,主要是一个提请的职能,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权在监狱,批准权则按照刑诉法、监狱法,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构决定,所以暂予监外执行是在监狱系统内完成的。减刑、假释的基础工作在监狱,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按照法律法规,这三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都要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全程同步监督,全国680多所监狱,每一所监狱都有驻监的检察办公室。所以,内部程序也好、外部程序也好,总体上是完善的。

近年来,社会上披露的一些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确实存在,虽然不是完全发生在监狱执法环节,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监狱在执法过程中客观存在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包括制度方面、执纪方面。

中央政法委针对社会的反映,针对司法机关、监狱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最近出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这也是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使得监狱内部做基础工作的减刑、假释工作的条件、标准、程序更加明确、严格。同时,司法部积极推行狱务公开试点,对涉及到减刑、假释计分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减刑、假释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