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4日电(记者张文静、朱基钗)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制定并发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通过实施三级曝光制度,重点曝光“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违法行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个案及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车辆,以规范安全驾驶行为。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曝光制度从10月31日起实行,首先重点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违法行为曝光:有两辆存在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曝光企业名称、违法车辆号牌和违法次数;3年内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曝光企业名称、企业安全责任人、事故车辆号牌和事故简要情况;1年内有两次(含)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或旅游包车企业,曝光企业名称、违法车辆号牌和违法次数。 其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个案将被曝光,包括“两客一危”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载、超速、违反夜间限行规定、未安装或故意损坏GPS卫星定位装置、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和“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第三,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车辆也将被曝光。 根据该曝光制度,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曝光行为,甘肃将实施三级曝光。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每季度曝光一次全省交通违法未处理前100名的车辆,随时曝光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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