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以曾某欠钱为由,拖欠其工钱未给,曾某纠集罗某等5人(其中一人另案处理)持砍刀、管杀等凶器对刘某一顿乱砍,致其左尺骨上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2014年10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曾某、罗某等5人提起公诉。 2013年下半年,曾某、罗某等人跟随刘某做某项工程项目。完成后,刘某没有立即付钱,一直拖欠。2014年4月3日下午3点左右,曾某约了刘某在天元区某小区门面房处见面。约好后,他打电话给罗某等人,要他们过来帮忙,并要求他们带砍刀、管杀等工具。几人到达现场后,曾某叮嘱他们,不要砍脑袋,也不要捅,其他地方随便砍。 等刘某一到,曾某上前协商,两人话不投机,曾某很生气,就叫罗某等人上前砍人。刘某一看情形不对,转身就跑,几人紧追不放。刘某倒地后,曾某还踢了一脚。砍倒刘某后,曾某、罗某等人离开了现场。 曾某供述,他借了朋友4万元钱,但写了5万元的借条,因超期未还,本金加利息涨到10万元,之后还了5万元给朋友。随后他的欠条被转至刘某处,他和朋友约定只还5万元给刘某。此后,刘某要求曾某按照欠条数字还钱。曾某见刘某还以此为由拖欠工钱,便叫人砍打刘某。 5月21日,曾某被抓获归案。8月20日,罗某等人投案自首。9月3日,曾某、罗某等人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共同赔偿刘某损失16.8万元。 (通讯员 罗倩妮 张选果 廖淼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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