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的朱灿是不幸的,经历了一段没有性生活的婚姻。然而她又是幸运的,及时走出了这段尴尬的婚姻。 朱灿的不幸要怪她自己。 2013年5月,朱灿和刘宏结为夫妻。两人相识十几天就订婚,三个多月后就结婚,属于典型的“闪婚”。 然而,婚后没多久,朱女士就傻眼了。 “结婚后一直到现在,我跟他从冒有过性生活!”更让朱灿不解的是,明明原因出在丈夫身上,丈夫却不愿配合治疗。 无奈之下,朱灿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自己精神损失。 法庭上,朱灿认为,丈夫在婚前身体就有疾病,还一直瞒着自己。“现在他为着面子,一直不愿配合治疗,我跟他已经冒感情可言。” 刘宏则矢口否认,“是她不愿配合,我俩才冒过夫妻生活。” “我也去过医院检查,性功能、精子质量都正常。”刘宏说,自己对妻子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 尽管如此,法院更倾向于支持朱灿的观点。 法院查明,这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时间,至今没过夫妻生活。法庭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朱灿返还对方彩礼1.8万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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