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蓝图里“四大关系”: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2014-10-31 10:03: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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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这段话颇耐寻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今天,如何运用道德去“滋养法治精神”、“强化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同样是在《决定》中可以找到答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同时,没有强制力的道德也需要法治来支撑:“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简单的表述,背后是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道德困境和难题。 事实上,以德治国一直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之后关注的重要问题。早在2013年3月,在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就明确点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他也在许多个场合强调过道德的作用。2013年,在山东考察的习近平引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的古语,强调说“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因为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文化基因中,蕴含着“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 而今年9月,在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习近平则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今天依然是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在叶小文看来,中华优秀文化中的许多内容,都是当今治国理政中需要继承和用好的“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以德治国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中国历史上,很多人主张‘儒法并用’、‘德刑相辅’,用现在的话来说,也就是主张思想教育手段要和法制处治手段并用。法是他律,德是自律。治理国家和社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古人这方面的治理思想与经验。”叶小文说。(本报记者 申孟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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