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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四中全会培养全民“宪法至上”信仰

2014-10-31 07:14:55 陈伊昕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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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31日电 题:综述:四中全会培养全民“宪法至上”信仰

作者:陈伊昕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大量篇幅聚焦宪法,同时宣布推出一系列旨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大举措,培养全体国民的“宪法至上”信仰。

设立国家宪法日 具体操作存在制度建构空间

《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颁行。2001年,官方确立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介绍,彼时法治仍沿用制度的“制”,核心是宣传《宪法》,但是每次宣传侧重具体的部门法宣传。

针对此次中央将法制宣传日调整为国家宪法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设立宪法日有利于将其转化为一种社会共识,推动宪法的实施、监督和保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指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在昭示执政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提升法治建设的高度和广度,营造社会全体尊宪护宪的氛围,培育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打造国家机关及其人员的宪法思维,其意义重大深远。

焦洪昌认为,当前全球很多实行法治的现代化国家都有“宪法日”,旨在培养国民对宪法的认同与忠诚,是加强对宪法敬仰和敬畏的主要方式。此次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而“宪法日”这一天具体做些什么,则存在制度建构的空间。

对此,秦前红建议,可以在宪法日当天出台宪法实施的白皮书等内容,对一年来的宪法运行的成绩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对一些违反宪法的重大典型案例统一公布;国家领导人或者高层领导可以参加一些宣讲宪法、守护宪法的公共活动;探索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的多种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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