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昆明一村庄6000棵树一夜被砍 村民:或是开发商所为

2014-10-30 21:04:07 郎晓伟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昆明沙坝营村6000棵树一夜被砍 村民怀疑是地产开发商所为

10月26日早上,昆明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岗头村社区沙坝营村的陈英、王绍琼和李兴兰得知,自家在福德山上的林地被人给毁了,往日给他们带来收益的林木、果树全都扑倒在地,地上还有些羊群啃过的痕迹。震惊之余,大家纷纷猜测这些树木为何遭此噩运?

现场

果树叶已经枯黄

3家人被毁的林地位于福德山半山,紧挨着长虫山。29日,被伐倒的树木还匍匐在泥地里。这片林地位于一个斜坡上,站在坡顶向下看,部分倒地的柏树叶子依旧青绿,绝大多数果树的叶子均已掉落在地,干枯蔫黄。只有少数栗子树、杨梅树的叶子还挂在枝头,打着卷儿。整片坡地上到处都是树干的淡黄色断茬,至少都有小臂粗细。一些还未采摘的石榴、梨还散落在泥地里。树底下还有不少蚕豆、豌豆的蔓。

王绍琼捡起一个压在一片倒地柏树下的石榴掰开,鲜红的石榴籽蹦出来,红色的果汁马上就把手指染红了。脚下的泥地了,散落着很多黑色的羊粪粒,“附近有人养羊,很多果子、叶子都已经被羊啃了。”王绍琼的女儿说,事情大约发生在26日凌晨0点到3点之间,“周围的住户跟我们说的,有两辆挖掘机上来,挖不动的就人工砍。”

损失

暂时无法估计

王绍琼的女儿介绍,自家的林地里有2500多株树木,李兴兰家有2000多棵,陈英家有一千七八。除了松柏树之外,还有不少果树。“板栗、核桃、杨梅、樱桃、苹果,还有花椒。都是从小树苗栽起来的,有20多年了。”李兴兰说,自家的板栗才刚收掉,除了树木之外,林地下的空地上都套种了一些其他植物,还有一些中药材。“树下的葛根还没来得及挖,原本是要等到冬天的,往年可以挖1吨左右。”

王绍琼的女儿指着一株倒下的柏树说,“林子里所有的果树都是已经挂果的。我上网查过,像这样超过10米,直径二三十厘米的柏树,要3000元一棵,所有的这些损失,我还得再去市场上跑跑,看看市价是多少,现在还没办法估算出来。”王绍琼介绍,由于三家的林地都挨在一起,为了以示区别,她特地购买了水泥桩,拉了钢丝隔在中间,树下种了许多月季、茉莉,这些花连同自己看护林地的简易棚旁边养在花盆里的花一齐都被毁了。

猜测

拆迁公司所为

对于自家林地为何一夜之间遭此变故,几位村民都表示,可能与旁边的工地有关。在被毁林地一旁的矮墙后,是某地产项目的施工现场。记者随即来到该项目部,并在项目部办公室外墙上找到一份“工程部2014年10月值班表”,但工作人员表示项目经理杜春雨外出开会。记者拨通电话后,杜春雨表示,自己已经离职三个月,对此事件并不知情。随后,记者向二楼监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询问,该工作人员表示项目经理确实是杜春雨,10月份在职。

对于村民“此事是该项目合作拆迁公司所为”的怀疑,拆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未予承认。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树木已经被毁了,还是尽早与开发商商议赔偿问题,“这片地已经是城中村拆迁范围,早晚都是要占的。”

红云街道办

暂时不能确定肇事方

对于这起事故,红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詹少杰表示,在接到村民举报后,街道办已经就此询问过附近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及与其合作的拆迁公司,均被否认。

詹少杰介绍,被毁林地所在的地块已被规划在岗头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早前拆迁公司已经就赔偿问题谈过,但未能与村民达成协议。“虽然是二期用地,但地块使用还在协商中。”詹少杰说,因为地块用途曾经有过变更,属性较为复杂,目前已协同森林公安部门调查。“毁林的范围、经济损失、土地的权属问题等正在厘清,虽然村民说有林权证,但并未向我们提交相关材料。这片林地在使用当初是否签过合同,使用当时土地情况如何,面积、地貌等,只有村民提交了合法手续才能被认可。”

市林业局

砍伐树木必须经审批

昆明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砍伐林木必须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即便是自家的林木也必须持证才能砍伐。如果林木面积较少,可直接由区林业部门审批,如果超过一定的面积,则必须上报市林业部门审批。

陈英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权证,内容为“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我村居民小组原由集体经营的福德山等林场共壹宗地,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股份有效期30年,从2007年9月1日至2037年8月30日止。”证件显示,陈英持有股份1份,发证单位为岗头社区居委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