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法国记者因在德法公共电视台(Arte)未经允许发表一篇报道,在印度尼西亚被判两个半月监禁。据法国《观点报》10月29日援引法新社报道,法国当地时间29日上午6点40分,这2名法国记者已抵达巴黎戴高乐机场。目前,他们状态良好,已与家人团聚。 报道指出,法国当地时间8月6日,这2名法国记者因使用旅游签证、在德法公共电视台发表有关巴布亚省分离主义武装分子的报道,在该省被捕。据悉,外国记者应该拥有记者签证或当局许可(很少被授予),才能在这个敏感地区从事新闻工作。10月24日,2名法国记者在巴布亚省法院被判两个半月监禁。 据悉,印尼独立记者联盟称,外国记者因违反相关侨居法律在巴布亚省被判刑,尚属首例。以往在巴布亚省,其他外国记者因未经允许发表报道,皆是被驱逐出境。 报道称,部分非政府组织为2名法国记者被判刑表示惋惜。这2名法国记者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该判决不利于日后的媒体报道。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此事件已开启了新闻工作者活动相关案件移送刑事法庭的大门。 |
相关阅读:
- [ 10-29]台湾名导张作骥性侵女编剧案被判3年10月 仍可上诉
- [ 10-28]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情节严重者或将判刑五年以上
- [ 10-27]网友称发来裸照可帮交学费 少女轻信被骗失身
- [ 10-24]不满被当流浪汉驱赶 男子纵火烧车致3人死亡被判刑
- [ 10-24]17年21名中央或候补委员落马 两人被留党察看
- [ 10-23]台湾版监狱风云 台网站盘点正在坐牢的十大名人
- [ 10-23]吸毒后幻想驱魔 台男子徒手掐死朋友被判刑
- [ 10-22]法国一青年乔装“小丑”恐吓儿童 被判刑6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