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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2014-10-30 06:35:33 张宿堂、霍小光、华春雨、罗宇凡、邹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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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蓝图有力的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回答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廓清了前进道路上的思想迷雾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开创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路错了,提什么要求和举措都没有意义。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党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明确回答:

新中国成立65年,改革开放36年,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一条——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这是一条既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又借鉴国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正确之路,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总布局,使全会决定三大板块、七个部分形成有机整体。

围绕红线,全会决定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路径,澄清了社会上一些长期存在的模糊认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愈发清晰——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闸门,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两次全会、两大主题、两份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在时间轴上顺序展开,在逻辑层面环环相扣,形成了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蓝图的姊妹篇。

改革是法治的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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