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2014-10-30 06:35:3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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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科学系统的布局——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论断。 这是蹄疾步稳的推进—— 随着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全面展开,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后,如何把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成为党中央议事日程中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仅两个月,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正陆续展开,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 党中央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同志担任副组长。这是继担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担任党的中央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来自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几十位同志参加文件起草组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筹备和全会文件起草工作由此拉开序幕。 1月27日,党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他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康幸福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在国家治理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议题,是基于以下基本考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的现实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需要从全局的高度作出总体部署; ——面对人民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期待,必须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起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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