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韩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死刑(图)

2014-10-27 17:0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中新网10月27日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7日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今年4月发生沉船事故的“世越号”客轮的15名船员进行了最后一次法庭审理。

检方在庭上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至30年有期徒刑。

检方对包括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适用了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等嫌疑,对三副和操舵手适用了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嫌疑,对其余9名船员适用了遗弃致死、致伤嫌疑。

“世越号”沉船事故的首次庭审于6月10日举行。船长李某和14名船员作为被告出庭。其中船长等4人被控杀人,另外11名船员涉嫌业务过失导致客轮沉没与遗弃致死。庭审期间仅有一人认罪,其他人在庭上均一语不发。

7月28日,韩国法院对“世越号”沉船船长和船员开庭审判,生还学生首次出庭作证,称“事发时没有得到船员和海警的救援”,要求对弃船而逃的船员予以严惩。

4月17日,韩国“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船上载有476人,生还者只有172人,遇难和失踪人员多为高中学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