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潘林青 李平)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现象依然屡见不鲜。据权威部门统计,2009年至2013年全国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业内人士认为,征占用林地成本低、对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处罚偏轻、片面的政绩导向与部分地方官员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让林地成了不法分子的“唐僧肉”。与“耕地红线”类似,“林地红线”也亟须予以保护。 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 国家林业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造林绿化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 与此同时,不少地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案件依然屡见不鲜。今年3月份,贵州省审计厅在对贵州一个县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时发现,自2011年到2014年8月,该县数十个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大约1000多亩。据贵州省有关部门的调查,2012年至2013年9月底,贵州发生大大小小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8403起,平均每个县近100起。 不仅是贵州,甘肃、山东等地也面临类似情况。今年7月,甘肃省林业厅对国家林业局通报和责令整改落实的7起严重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了查处通报,这7起案件涉及违法占用林地1000余亩。山东省林业厅2013年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山东人均林地面积为0.39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人均林木蓄积量1.2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即便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等工程占用林地增多,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情况时有发生,林地流失呈上升趋势。据最新资源监测,近五年全省新增造林保存面积988.7万亩,同时,现有林地减少面积997.5万亩,基本抵消了五年的造林绿化成果。” 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2009-2013年)”显示,5年间,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局部地区毁林开垦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态建设的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 林地缘何成了“唐僧肉”?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林地容易成为“唐僧肉”,主要是征占用林地成本低、对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处罚偏轻、片面的政绩导向与部分地方官员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造成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开发商说,征占用耕地与征占用林地搞城市建设的巨大差价以及不一样的审批程序,都让林地成为不少开发商眼中的“香馍馍”。以西南某省一个县的耕地、林地补偿标准为例,耕地25300元/亩,林地、园地16100元/亩,两者差价为9200元/亩。 甘肃省林业厅“对7起严重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查处结果通报”中指出,个别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林业法律法规和林地保护管理政策规定,对经济开发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等招商引资项目“开绿灯”,违规划拨林地,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地的情况总体呈上升趋势,并成为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增幅较大的一个主要原因。 西部某省一名林业局局长也认为,一些地方林业部门在查处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时普遍有畏难情绪,不敢碰硬,工作被动。有的案件多次催办而不能及时结案,有的案件处理大打折扣,行政处罚趋低、以罚代刑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对负有行政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林业部门的形象。 山东一名林业干部告诉记者,18亿亩耕地红线国人耳熟能详,但对46.8亿亩“林地红线”知道的人却不多,这其中就包括一些地方官员,他们认为在经济发展面前,林地无足轻重,要为经济发展让步。特别是当前耕地保护十分严格的情况下,林地保护相对更加“弱势”,因此一些林地资源更加容易成为“唐僧肉”。 “林地红线”谁来保护? 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专员康晓达说,对于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地方政府、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凡是使用林地必须依法取得林业行政许可,必须牢记未批先用林地那就是违法,违法就要被追究法律的责任。 贵州省证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诚认为,现在林业上的一些违法案件,背后都透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督办查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特别是严厉查处政府行为主导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刹住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名,随意破坏林地资源的歪风。 有专家认为,城市要发展,适当征占用部分林地无可厚非,但是要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林地用地指标以及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征占用林地,牢固树立林地红线意识和守土有责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改变过去“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现象,对于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破坏森林就是犯罪”的强力威慑。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说,对于森林资源保护不妨借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对离任领导严格执行生态资源审计制度,同时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多管齐下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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