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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八论“规矩”

2014-10-25 21:23:16 李斌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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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今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微信刊发了《习近平八论“规矩”》一文,文章如下。

习近平八论“规矩”

习近平在平山县西柏坡九月会议旧址同县乡村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

一年多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革命圣地西柏坡一间长方形的土坯房——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听取县乡村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发言后,脱口而出这样一句语重心长、含义深刻的话。

立规矩,建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大力加强包括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在内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新华社记者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规矩”的论述和强调,从中管窥总书记对制度建设的重视……

(一)“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时间】2012年11月16日

【场合】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

【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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