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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教师手持独生子女证 盖10余公章仍难办准生证

2014-10-25 19:08:25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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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咸阳10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有一则题为,办"准生证"要父亲"死亡证明",单独二孩政策因办证"难产"的新闻引起了网络热议。新闻当中那位36岁的陕西省咸阳市教师李青,为了给自己第二个孩子办准生证从盛夏跑到了初秋,盖了10多个公章,却依然卡在了《独生子女证》上。 

根据李青的介绍,她出生的时候,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实际上《独生子女证》就可以证明李青是独生子女,但是街道办却认为这个证件不能证明她是独生子女,要求由父母单位开具没有生育二胎的证明。不得已,她只好让早已经退休的母亲在原单位办理了相关材料。但是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开出证明,于是街道办又要求李青开具父亲的《死亡证明》。这个事虽然很堵心,但是她也照办了。

此后,当李青到社区办理一份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调查报告时,却再次"卡了壳"。咸阳市渭城区计生局表示,现实中有的夫妻虽然为头胎子女办理了此证,但是后来又生育了二胎,而且没有把证件交回。就这样一句"计生部门难以核实",让跑了3个月的孕妇是彻底无语了。

事情曝光之后,估计是迫于舆论压力,李青的准生证终于拿到手了,但是整个这个过程确实非常的折磨人。令人更感到无奈的是,李青的烦恼其实并不是个案。李女士她还只是在一个城市跑,而那些户籍和现住地不在一个城市的小夫妻,就更头疼了。在北京工作的邓先生夫妇俩,户籍在江西的某个县,知道准生证非常难办,他做了充分的功课,但是事实的曲折还是让他心力交瘁:

邓先生:把办准生证准备各种手续都提前办好了。比如在北京的暂住地、居委会的盖章、医院的怀孕的检查结果都有,让寄回老家,让我妈去找我们当地的街道的计划生育处。工作人员说还是不行,说你必须得让怀孕的孕妇回来,接受我们的检查,以便我们能分辨是不是初婚初育,他说我们计生委下边有一个专门的卫生诊所,由这里面的专业医生来给检查。我就觉得挺生气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之前在北京盖的那些章有医院的、有街道办的、有医院的检查结果,甚至还有他们单位的所在辖区的卫生所的检查盖章,各种手续都有,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是初婚、证明我们是初育。既然这些章、这些材料都已经能证明了,为什么还要本人回去呢?

邓先生这例子估计很多飘在北京的小夫妻都很有共鸣。据不完全统计一张计生证明要涉及到8个部门、盖13个章、经16道手续、至少19个工作日。

不光是生娃,买房你也得办证啊,网上有一则广为流传的帖子,说的一位在青岛工作的年轻人要买房,需要证明她读研期间的集体户口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是华东师范大学所在地。为此,替她办事的朋友,先后跑了学校派出所户籍处、所在院系、校办、国资办,最后的结论是要华师大的房产证才行。这位朋友无奈的感慨,如何才能证明华东师范大学是华东师范大学啊?挺简单的一个事实,就这么魔幻现实主义的升华成了一个哲学问题。

去年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做了一个长卷,列举出了中国人一生可能要办的103个常用证件,它们分属18个部委局,39个处室中心管理。为了办证,我们不得不忙于证明许多显而易见得事实,比如我是我,我父母是我爹妈,我公司是我单位。在英国留学的曲小姐就经历过这么一段啼笑皆非的办证历程:

曲小姐:探亲签证,就需要出具一个母女证明,因为我的户口已经迁走了,不在我们家里,只能拿我当时户口本迁走那一页到我们家所在的派出所。然后这个派出所,说什么就是不给办,拿我们没辙,我们已经取消了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他要是不给开的话,根本就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证明,只有我这个户口迁出页能证明我们是母女,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托人找到了当地派出所的所长,和下面的民警开了一个证明说,从这迁出去之前,我是我母亲的女儿,就好像是说我之后就不是她女儿似的,我觉得这事儿特别可笑。

证明一下这是我妈,然后我妈得证明一下这是我儿子。这个事情也得开个证才能证明,否则人家不认。今天,我们刚才也是说了关于办证的种种囧事,比如说有生孩的,有换工作的,有买房的,有出国,听起来好像一个个都是荒诞剧,都是喜剧。但是哪天弄不好,我们自己也得当一把群众演员。我们可能也是这个剧中的人。这就是大家面对的现实,真是应了那句歌词,"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所有人都看到我,但是不知道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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