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语录 > 正文

对话本应成为“占中”的转机

2014-10-23 17:49:21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1日的对话结束后,香港各界人士,包括一些看了电视直播的学生们认为,政府代表“表现合格”,而学联代表的立场“是对话成败的关键”。多家香港媒体评论认为,少数人坚持强硬立场,拒不撤离,完全是出于一己之私,违法“占中”冲击法治,“对香港的损害是全方位的”。更有媒体谴责“占中”者“玩火自焚”,已经搞得天怒人怨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次对话让香港人又看清了更多的真相,看清了某些人口中喊着“普选”、“民主”,实际操弄着所谓的“公民抗命”,结果却是暴力冲突,撕裂社会,动摇法治。尤其让人担心的是,一些执迷过深者一味“强硬”下去,到时候没得梯子下,难以收场,愧对香港。

一次对话本来应该成为转机。即使这次有遗憾,继续对话的大门依然敞开。但不管什么时候谈,怎么谈,《基本法》的根本不可动摇,香港不能乱的前提必须坚持。在昨天的对话中林郑月娥强调,长期占领街道无助解决问题,希望同学顾全大局,带头呼吁占领者尽快撤离,令市民生活恢复正常。这番话,符合香港市民的要求,符合香港发展的大局,苦口婆心,值得再思三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