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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固本之举——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述评 

2014-10-23 07:59:43 邹伟、罗沙、白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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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治理之道——全体公民广泛参与,共享法治社会建设成果

金秋,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在贵州省瓮安县落幕。来自各地的选手和观众实地感受到了瓮安政安人和的新气象。

6年前,一把大火烧向县委大楼,“瓮安事件”震惊全国。6年过去了,瓮安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满意率从不足30%升至85%以上,群众安全感超过95%,对执法机关的满意率跃升至全省首位。

对此,当地干部群众深有体会:从“大乱”到“大治”,瓮安靠的是法治。

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中国的基石,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凸显。社会治理思路如何及时做出调整,成为新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

“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郑重宣示。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创新社会治理——

“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诠释意义重大。

专家指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以实现社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因此,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规范有序运行,需要加强法治保障。

“我们需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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