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固本之举——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述评
2014-10-23 07:59:4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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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走过来的。 深耕历史土壤,我们有“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法治宣言,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原则,也有商鞅“徙木立信”的法治实践……中国从来不缺少法治信仰的种子。 今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将法治社会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境界。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军中,始终高扬法治旗帜,对改革与法治“破”与“立”的关系作出了科学论断。 按照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扎实推进涉及改革的法律立改废,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民主立法绝不仅是被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是主动引导民众对于立法的合理期待,增强民众和社会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信仰,使立法过程成为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价值理念的过程。 从废止劳教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系列改革举措,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渐次推开。 完善司法责任制,既赋予法官、检察官相应的职权,又落实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打破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做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司法职业特点,让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为司法改革确立了最高目标。”王利明说,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才能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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