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固本之举——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述评 

2014-10-23 07:59:43 邹伟、罗沙、白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房小奇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 邹伟 罗沙 白阳)天下大治,是每一个人心中的社会理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价值目标。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会议将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梦想与现实之交,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和承诺,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殷期待,也镌刻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共和国迈向长治久安的深深足印。

培育法治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014年8月,重庆巴南区。

因为一起林权纠纷,农民李世荣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了法院。出乎他意料的是,开庭当天,坐在被告席上应诉的正是区长陈刚本人。

“我对群众用法律而不是上访的方式维权表示感谢。”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陈刚由衷感言,“这是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增强的结果,也给我们政府公务人员敲响了依法行政的警钟。”

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源自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

“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需要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