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近日,一组标题为“濮阳街头小三被扒光遭原配暴打”的视频和照片在网上疯传,引发热议。短时间内,照片被纷纷转发,但是却未对受害人裸照加以处理而被网友热议。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公安部门加紧抓捕犯罪嫌疑人,其中1人已到案,涉嫌侵权的网站被起诉。 事件|网上疯传“女子被扒衣围殴”照 据记者了解,此事发生于10月10日上午10时许,一名女子当街遭到5名成年女子的拉扯致其几近全裸,隐私部位暴露。而稍后,有人就在网上以 “濮阳街头小三被扒光遭原配暴打”字样的标题传播,并被迅速转载。一时间,网站、论坛等纷纷转载,但是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转发的图片等均未对图片做任何处理,使受害人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记者经多方打听了解到,在事发地点濮阳县城区棉花站附近的街上,受害人当时正在附近一家服装店上班,从转发的各种图片中可以看出,几名中年女子在用力撕扯一名年轻女子的内衣,女子身上仅剩下丝袜。从被打女子的表情中可以看到非常痛苦,当时有不少人围观。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后来被打的女子跑回了店里,打人者追到店里接着骂,有人说已经报警了,她们全跑了。” 目前,受害人受轻微伤,正在濮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热议|好奇心不能让受害人雪上加霜 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其中一名打人者拍了被打者27张裸照,并且将这些照片通过微信发到网上,一时间迅速被网友转载到微博、网站、论坛等。网友均对此事议论纷纷,大家普遍认为,小三固然不对,但这种当街扒光对方衣服羞辱殴打并上传到网上的行径更应受到谴责。 一位匿名网友评论称:“小三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侮辱人者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网友“爱我中华521314”则说:“正能量在哪儿?拍照怎么没人制止?拍照的、传播的以及围观的也可恨。”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一位姓范的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后来才知道这些照片在网上被疯狂转载,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分子,转发这种照片对受害人来讲是又一次伤害啊,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了。” 进展|警方正全力追捕,转载网站被起诉 事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开始介入调查。据了解,11日下午开始成立专案组,将此案定性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随后开始调查取证,并且积极追捕犯罪嫌疑人。经记者多方了解,目前已经有一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余嫌疑人仍在抓捕中。 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河南董彦军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说,不管其当事人是否为小三,对方均要有一个冷静处理的态度,不要过于冲动,触犯了法律势必受到制裁。另外,传播这些照片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网络媒体和个人转载者在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删除了该内容,能搜索到的也大都对画面进行了处理。董律师表示,对于执意不予删除继续侵权的多家网站,他们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受害人权益不受侵害。 >>>罪名介绍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相关阅读:
- [ 10-13]疑似小三遭当街扒衣群殴 4女子被警方立案(图)
- [ 09-07]男子穿旭日旗登泰山遭愤怒群众扒衣
- [ 09-07]男子穿旭日旗登泰山遭愤怒群众扒衣
- [ 07-29]广西一女子被扒衣引围观
- [ 07-29]女子被扒衣春光外泄引围观疑因做小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