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新退市制度下月施行:维权基金退市保险暂未列入

2014-10-18 16:05:55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保留“连续三年亏损”

证监会表示,有意见建议,在严格执行交易类指标的同时,进一步弱化财务类标准。但考虑到“连续三年亏损”是现行《证券法》确立的退市情形,在法律未作修改的情况下,《退市意见》依然保留了这一指标。

同时,有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维权诉讼制度,研究建立投资者维权基金、退市保险制度等。考虑到上述意见需要完善其他法规建设,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支持有关法规制度的出台、落实。

而在引入强制退市机制的同时,《退市意见》对投资者保护做出了一定的安排。若是公司形成了重大违法退市,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具体来看,《退市意见》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本意见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赔偿投资者损失;或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

与此同时,退市整理期依然为30天,新退市制度还要求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交易。

《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