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市制度下月施行:维权基金退市保险暂未列入
2014-10-18 16:05:55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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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连续三年亏损” 证监会表示,有意见建议,在严格执行交易类指标的同时,进一步弱化财务类标准。但考虑到“连续三年亏损”是现行《证券法》确立的退市情形,在法律未作修改的情况下,《退市意见》依然保留了这一指标。 同时,有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维权诉讼制度,研究建立投资者维权基金、退市保险制度等。考虑到上述意见需要完善其他法规建设,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支持有关法规制度的出台、落实。 而在引入强制退市机制的同时,《退市意见》对投资者保护做出了一定的安排。若是公司形成了重大违法退市,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具体来看,《退市意见》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本意见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赔偿投资者损失;或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 与此同时,退市整理期依然为30天,新退市制度还要求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交易。 《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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