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丑女网上变身“白富美”同交三男友骗钱十多万(图)

2014-10-17 17:21:19 张璐瑶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陈春鸣/画

  陈春鸣/画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彭绍雄 张毅涛

30岁的余某长得不好看,身材还臃肿,而在网络上,她化名“小欧阳”,是一个清纯如花的“白富美”,同时交往了3个男朋友。在男友们的眼中,“小欧阳”是出身大富人家,却不幸染上重病。为此,男友们不知不觉就被骗了十几万。近日,广州黄埔警方破获以引诱网恋为手段进行诈骗的系列案件,抓获一名女骗子余某,破获同类案件3宗。

网恋男友跨省报案

9月23日,27岁的事主赵先生从甘肃省兰州市千里迢迢赶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文冲派出所报警。他说,自己在QQ上认识一名叫“小欧阳”的女子,逐渐相恋。奇的是,交往近两年,赵先生却从没见过照片上看来是“白富美”的“小欧阳”。

赵先生不知道,其实他已经见过自己的恋人,即自称是“小欧阳”姐姐的余某。

赵先生告诉警方,两人交往期间,“小欧阳”以过节、生病需要钱治疗等理由,先后向他索取钱财8万多元。9月23日上午,赵先生从兰州赶到广州要求面见“小欧阳”,小欧阳的“姐姐”余某却告诉她,“小欧阳”在国外治病,并用诸多理由搪塞他。赵先生满腹狐疑,觉得自己被骗了。

文冲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摸查,当日下午在文冲街江北东约一出租屋内将余某等5人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手机泄露4重身份

警方发现,被带回的5人中,余某前言不搭后语。一名叫小田的男子说自己也是“小欧阳”男友,没见到女友,便暂住在女友姐姐余某家中;其余3人均为余某的老乡,经过审查,未发现可疑情况。民警判断,小田也很可能是另一个受害者。余某的身份显得十分可疑。

盘查中,余某一直说自己只是“小欧阳”的姐姐,对“小欧阳”跟他人之间的感情纠纷不知情。她没料到,自己的手机却暴露了她在网络上的多重身份。

余某的手机信息显示,她同时注册数个QQ账号,她不仅是“小欧阳”、还是余某(她本人)、“小欧阳”弟弟余某(虚构身份)、“小欧阳”父亲(虚构身份)。警方在这4个不同的QQ聊天记录里,均发现了大量与多名男子的对话记录。警方还发现,余某的双卡双待手机中一个号码就是“小欧阳”留给男友们的联系电话,另一个则是她本人的真实号码。

经审查,警方确认,嫌疑人余某一人分演多角,主要通过虚构“白富美”身份的“小欧阳”,再通过电话、QQ聊天等非接触方式,与多名男性网友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又编造“小欧阳”病重需要治疗费用等借口,向多名网友诈骗钱财约12万元。

靓照是网上“偷”来的

余某最终交代,她其实只有小学文化,已经待业了很长时间。因相貌普通,30岁的余某至今还没有交过男朋友。于是,她在网络上化身为白富美“小欧阳”,并称“小欧阳”父亲在广东佛山、连州、韶关等地经营多家公司,而“小欧阳”就在公司里任财务经理。

而记者从余某的真实照片中可以看出,余某不仅相貌普通,身材还臃肿。据余某说,“小欧阳”的照片只是她在网友QQ相册里面下载的。

变身“白富美”之后,余某开始以“小欧阳”的身份自居,通过QQ、电话聊天等方式,先后与多名男性网友逐步建立起恋爱关系。随着关系的日渐稳固,“小欧阳”开始索要礼物,小到过节利是,大到定情金首饰,等等。

多次得手后,余某又编造“小欧阳”因为意外头部受伤导致脑颅积血,需要到国外接受治疗等,向男友们索要医疗费,共计诈骗多名事主约12万元。其中,事主赵先生就曾先后汇款8万多元。

一人饰4角玩转三男友

为能同时应对多位“男友”,余某还会找机会在QQ上把“小欧阳”的“亲人”介绍给男友们,包括“小欧阳”的父亲、姐姐、弟弟,而这些都是余某一人扮演。

多名受害者反映,他们经常在QQ上跟“小欧阳”的父亲、弟弟聊天,希望能给对方家属留下好的印象。有时候为了博红颜一笑,他们会托“小欧阳”的“弟弟”帮忙买玫瑰花等礼物转送给“小欧阳”,费用由他们日后通过汇款支付。

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多名男友提出见面要求。而见面那天,“小欧阳”总是会因突然发病要到国外接受治疗等原因不能出现,只好由“姐姐”余某出面。

受害者们表示,虽然未曾谋面,他们一直坚信“小欧阳”的存在,因为无论在对方QQ空间,还是聊天时对方发来的照片,都是一名清纯美丽的女子,而且他们也顺利地跟“小欧阳”的家人打成一片,谈婚论嫁是迟早的事情。

张璐瑶、彭绍雄、张毅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