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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国人均负债逾3万欧元 债务问题不断加重

2014-10-17 16:48: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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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从法国失败中获利

目前法国国家债务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债权掌握在法国境外的银行手中。

“要知道谁是始作俑者,就看谁是得利者。”

在法国国家公共债务问题上,首先得利者是国际私人银行系统。私人银行自从扮演了法国国家中央银行和国家本身的中间人角色之后,即凭空获得了法国国家每一笔贷款的一部分利息,而且这笔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在当时20家有权发行法国国债的银行中,仅3家为法国银行。其他包括摩根、高盛、巴克莱等国际金融大财团。本来这些银行与法国国家债务并没有什么关系。这一法律使其凭空获得了一大笔定期收益。

其次获利的是向这些银行购买法国国债的国际金融财团。国际金融财团通过向上述20家有权发行法国国债的银行购买法国国债,实际上控制着法国的经济命脉。在今天法国国家预算支出中,第一大项就是向这些拥有法国国家债务的金融财团支付巨额利息。

换言之,法国在通过了这部银行法后,其一大笔收入就被用于支付给国际金融财团和私人银行;法国民众的血汗钱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榨取了。而到今天为止,法国广大民众对此仍然一无所知。尽管在2012年法国总统大选中,至少有四位正式候选人——包括极左翼的梅朗松、无党派的舍米纳德、右翼的庞德尼昂和极右翼的勒庞,都在他们的竞选集会演讲或竞选纲领上提及这部法律,并不约而同地认为,正是这部法律,使法国陷入了今天的巨额债务陷阱之中。然而这一事实却是“政治不正确的”,因此至今法国主流学术界和媒体对此噤若寒蝉,不敢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只有少数学术刊物如季刊《国际战略杂志》去年第三期发表了专文。

据调查,这部法律在法国国民议会投票时,433名议员仅2名缺席,赞成票高达388票,远远超过216票的绝对多数票;仅43票反对。为什么一部实质上与法国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法律会得到如此众多的支持呢?原因就是因为当时法国认定美、英银行体系是先进的、国际化的,法国应该与“美英接轨”。实际上这是国际金融财团体系通过法国国内外多重手段而打赢的一场金融战争。教训应该说是非常深刻的。

教训一:当政权中出现了国际金融财团的代理人物时,就很难防范和抵御。“1973年1月3日银行法”是在蓬皮杜担任法国总统时通过并非偶然。蓬皮杜在此前曾受雇于大名鼎鼎的犹太银行家罗斯柴尔德,担任其银行总裁。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两者之间有什么利益关联,但问题恰恰在于很多历史事实就是无法证明而只能进行逻辑推理才能理解的。

教训二: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非常能够蛊惑人心,使大多数人在接受谬误时还一心以为自己把握了真理。“1973年1月3日银行法”的法律理论基础就是为了“限制国家无节制地借款以造成通货膨胀”,问题在于六七十年代法国通胀几乎可以忽略不提。这就不得不使人对这部以通胀为理由而通过的法律的动机产生怀疑。

教训三:“与美英先进金融体制接轨”、“必须改革法国金融体制以进一步使法国融入国际社会”等美好的口号曾是当时很多法国政治家和学者们的普遍观念。很少法国议员在投票赞成这部出卖法国国家金融主权的法律时意识到其严重性。他们是在半懂不懂的状态下,在“专家们”的建议和误导下,投票赞成这一出卖法国国家金融主权的法律的。

教训之四:在民主体制国家,政治家大多是外行(即搞经济的实际上不懂或半懂不懂经济、搞财政的实际上不懂财政、搞外交的不懂国际事务的实质……),因而基本上是依赖其行政体系即秘书、专家和顾问圈子。而这一圈子大多来自同样的学校,大致有着同样的学历和经历,因而相对比较容易被幕后的利益集团所秘密控制。法国媒体曾报道,在法国萨科齐政府卫生部长巴舍莱身边担任顾问的16名“专家”,全部在、或曾经在、或事后在法国和国际各大医药集团公司里任职,领取高薪。所以法国医药丑闻近年来一直不断。导致上千人死亡的减肥药“Mediator”一案至今未审。

教训之五:当“专家”、“学者”们被长期洗脑之后,会对最简单的事实视而不见,却相信从来没有验证过的“先进理论”。法国在戴高乐将军执政时经济形势其实非常有利,是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光荣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期。但法国精英阶层却对这样的事实视而不见,反而一心要“改革”和“现代化”法国金融机构,从而通过了“1973年1月3日银行法”;不仅终结了法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石油危机也是因素之一),而且埋下了法国巨额国家债务的“定时炸弹”。正因如此,法国学术界和政界目前正在对这部法律进行着深刻的反思。

中国金融改革目前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必须警惕的是,在西方国家已经被证明是危险且有害、并造成今天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国际金融体制,不应成为中国“向国际接轨”的参考系数。中国可借法国丧失金融主权的惨痛经验教训之“他山之石”,为中国“攻玉”提供一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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