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中国网事”记者孔祥鑫)从提高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到推进异地贷款,再到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等四项收费项目。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被业内认为是公积金贷款“减负增效”的实质举措。这些新规对刚需购房群体无疑是重大利好,但对于持续低迷的楼市又将有何影响? 刚需购房迎来“减负”新规 在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不仅强调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而且还将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异地贷款。 通知明确提出,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对于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张旭表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对于资金承受能力有限的刚需购房者来说,将使其首付成本和利息成本有所降低。 对于推进异地贷款的新举措,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细则,都会由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和决策,但该政策会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对于工作变动的居民也更加公平。 此次新规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四项收费项目。据了解,这四项杂费目前占贷款总额的3‰到8‰不等。此举对减轻购房者负担的效果十分明显。 张旭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北京为例,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评估值3‰的评估费(1500元封顶)和贷款额3‰的担保费,以评估价300万,贷款80万为例,评估费为1500元,担保费为2400元,共计3900元。 新规能否改变公积金贷款难? 据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去用于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购买国债等方面,截至8月末,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为1.07万亿元。 长期以来,贷款额度偏低、审批流程过长等问题令购房者诟病。“一提到使用公积金贷款,急于资金回笼的开发商都会面露难色。一旦使用后,漫长的过程也让购房者等得心急。”刚刚购房的吴先生对记者说,“希望这次新规能让公积金贷款难的现状有所改善。”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自2013年4月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以来,链家成交的二手住宅案例中公积金贷款占比由此前的40%以上水平快速下降至30%以下,今年9月公积金贷款占比为24.9%,10月前12天公积金贷款占比仅为20.2%。 “由于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限制条件较多,且分类、流程较为复杂,使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占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张旭说,“未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措施是否能够具体实现,还要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房贷余额以及政策执行力度。” 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通知后,业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细则。业内人士指出,这次提出的推动异地贷款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实现全国公积金联网,这也是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关键步伐。此外,还需要做好风险控制等工作。 政策“组合拳”搅动楼市 9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并重申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房贷利率“松绑”一度刺激了低迷的楼市。 对于央行房贷新政策,各家商业银行尚未完全出台细则,公积金贷款新规再次搅动楼市。陈国强表示,此次贷款门槛的降低,可与之前松绑房贷的政策起到“叠加效应”,但目前楼市过于低迷,充分回暖还需要一个过程。 张旭认为,此次三部门针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联合发文涉及缴存期限缩短、贷款额度适当调高、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一些放松条件。对于部分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客户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由于各地具体细则尚未落地,短期内对于市场的直接影响较为有限,更多的则是对于市场预期的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整体看,公积金新规与央行房贷松绑一同形成“政策组合拳”,主要是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非常大。预计后续各地或将推出更多增加市场活力的新政策。 |
相关阅读:
- [ 10-15]上海公积金细则未出台 二套房贷只面向"普通住宅"
- [ 10-15]住建部官员谈公积金:"3万多亿在沉睡"系误读
- [ 10-15]三部门推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二套房可用公积金
- [ 10-14]三部门: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 [ 10-14]三部门发通知 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
- [ 10-10]公积金制度改革应先破除背后利益篱笆
- [ 10-09]河南公积金政策调整: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申请贷款
- [ 10-09]住建部:修订住房公积金条例更好支持职工购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