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
2014-10-14 09:28:43 来源: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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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与“现代化”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来看,“法治的现代化”与“现代化的法治”的任务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法治化”与“现代化”必须齐抓共促、齐头并进,才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从理论上来看,现代化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而且是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一个表达人类社会文明状况的比较概念,既有一定的目标和参照系,又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其内涵与使用目的密切相关。 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加以认识。例如,国家治理体系的民主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准可以视为国家治理体系是否具有“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判断标准;执政党总揽全局、灵活自如地应对各种复杂局势、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妥善地处理党政关系等等都可以归纳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但从保证国家软实力“现代化”具有可持续性的长远发展战略角度来看,“法治化”才是判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有效的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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