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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报警称被社保局的人偷2万 原来是两贼冒充

2014-10-11 13:21:03 孙海颍 来源:生活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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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快来看看吧,社保局的人偷走了我2万元啊!”5月初,哈市73岁的王老先生心急地向警方报案。原来两损贼专门在哈市各小区寻找独居老人,伪装成社保员、查表员等公务身份,进入老人家中,并趁老人不备,盗窃家中贵重物品或现金,合并作案8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近日,两人已被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判刑。

假医疗卡拿到手 2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大爷,开门啊,我是社保局的,给您送免费医疗卡!”4月,家住哈市南岗区某小区的73岁王老先生遛完弯回家,就听到敲门声,门外人身穿深蓝色制服,自称是省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免费向60岁以上老人派发300元医疗保险卡,王先生看两人衣着正规,就开门了。两人介绍一番,还主动拿出了工作证,王先生就欣然接受了卡。两人说送卡需要王先生用身份证、户口本和老年证登记一下。王先生便当着两人面,从卧室隐蔽的抽屉里拿出了证件,而抽屉里赫然放着2万元钱。登记后,要求照片留存,王先生一一配合,最终得到300元医疗卡。两人离开后,王先生却发现,抽屉内的2万元不翼而飞,怀疑是两名“社保员”所为,王先生就拿着卡去药店,被确定为无效卡,王先生当场瘫坐在地,这2万元是他攒了一年的退休金,准备去医院看病的钱啊!在药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王先生报了案。

一个负责打掩护 一个负责偷钱

经警方调查发现,这又是一起伪装国家公务员盗窃、诈骗独居老人的案件。5月,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香坊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嫌疑人史某、张某自2011年9月起至2013年9月期间,到哈市多个住宅小区,冒充系某电话局、某社保局、某燃气公司等工作人员,以检查燃气表需缴纳一定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以为老人办理存电话费送豆油、有优惠政策的医疗保险卡为由,要求老人出示身份证、老年证等证件,趁机窥伺老人存放钱款的地方,张某再以照相、登记转移老人注意力,史某盗窃钱款。

经侦查,史某、张某共参与盗窃犯罪62起,犯罪赃款总计人民币数十万元;实施诈骗犯罪25起,犯罪金额总计人民币数万元。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日前,经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史某因盗窃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张某因盗窃、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面对可疑陌生人 可求助邻居

检察官提醒独居的老年人:不要轻易在家里接待陌生人,对突然来访的陌生人员,必须见到他们的证件或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证明才能开门。对于自称要现场缴费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如有大额款项支出,要尽量告知儿女,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忌贪小便宜。此外,贵重物品尽量存入银行。现金、存折等不要跟户口本、身份证等放在一起。再者,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向邻居请求帮忙。同时,检察官也提醒每一位做儿女的,要多关心年迈的父母,把安全隐患降至最低,也是对老人的最好保护。(孙海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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